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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发布时间:2026-09-02

老陈作为投资人,和一家创业公司的创始人签了对赌协议,约定公司业绩不达标时创始人要回购老陈的股权。结果公司业绩远未达标,创始人却拒绝回购,说对赌协议无效。老陈想知道,这协议到底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投资人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对赌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认定为有效。创始人以协议无效为由拒绝回购,通常难以成立,老陈可以依据协议主张权利。

建议老陈保留对赌协议原件,投资款支付凭证和公司业绩的相关证据,先与创始人协商履行,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创始人履行回购义务。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对赌协议,股权投资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