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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款没付清,能解除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6-09-02

老陈把公司股权转让给老吴,约定老吴分期支付转让款。老吴付了首期后,剩下的迟迟不付,还找各种借口。老陈很恼火,这股权转让合同到底能不能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老吴迟延支付股权转让款,经老陈催告后仍不履行,老陈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老吴承担违约责任,配合办理股权回转登记。

建议老陈保留股权转让合同,付款凭证和催款函等证据,先书面催告老吴限期付款,逾期不付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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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