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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没决议,担保还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6-09-02

老陈的公司为合作伙伴的一笔借款提供了担保,但这项担保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现在合作伙伴还不上钱,债权人要求老陈的公司担责,老陈很困惑,这没决议的担保到底算不算数。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公司对外担保,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

公司对外担保未经决议,法定代表人属于越权代表。但如果债权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担保未经决议,担保合同仍然对公司发生效力,公司要承担担保责任。

建议老陈审查公司章程和担保合同,核实债权人是否善意,如果债权人明知无决议仍接受担保,公司可以主张担保无效。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担保效力。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对外担保,越权代表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