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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公司能除名吗
发布时间:2026-09-03

老陈公司的股东老吴认缴了一大笔出资,可到了期限却一分没缴,还各种推脱。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其他股东都急了,这股东到底能不能被除名,出资还能不能追。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构成违约。公司可以依法催缴,该股东除补足出资外,还要向其他守约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定条件时,公司可以经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进行失权处理。

建议老陈收集公司章程,出资协议和催缴通知等证据,先书面催缴,该股东仍不缴纳的,召开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补足出资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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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