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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6-09-04

在解放碑经营广告公司的何先生三年前出资五十万元,请表弟代持某科技公司的股权,双方只签了一份手写协议。如今公司估值翻了几倍,表弟却否认代持关系,声称那五十万元是借款。一纸代持协议,效力究竟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规定不导致行为无效的除外。

只要代持协议出于双方真实意愿,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涉及公务员违规持股,规避外资准入等情形,通常就具有法律效力,何先生可以依据协议主张确认股权归属并返还收益。反之,代持目的本身违法的,协议效力就存在被否定的风险。

股权代持风险较高,建议规范操作:第一步,签订书面协议,写明出资数额,代持范围,分红归属,显名条件与违约责任;第二步,保留出资转账凭证并备注投资款,避免被说成借款;第三步,要求名义股东出具确认函,或者由公司出具出资证明;第四步,发生争议时先固定协议与付款证据,再通过诉讼确认股东资格。

代持关系建立在信任之上,但信任需要证据支撑。需要审查代持协议条款的,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把关法律风险,也可以委托两江新区律师完善代持文件,让投资关系清晰可控。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