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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吃回扣飞单损害公司,能追责吗
发布时间:2026-09-11

老陈发现公司的一位高管,在采购时私下收受供应商的回扣,还把公司的订单偷偷转给了自己亲属开的公司,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老陈很愤怒,这高管吃回扣,飞单的行为,公司到底能不能追究他的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高管在任职期间吃回扣,飞单,属于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侵害了公司利益。老陈作为公司,依法可以行使归入权,要求该高管将其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该高管不能以行业潜规则为由抗辩。

建议老陈收集该高管收受回扣,飞单的证据,查明其违法所得和公司受到的损失,先在公司内部处理并要求高管返还违法所得,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归入权并主张赔偿。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高管吃回扣飞单,违反忠实义务等商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