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是小股东,公司的账目一直不透明,大股东也不给看。老陈想知道公司到底赚了多少钱,想查会计账簿,却被大股东拒绝了。老陈很困惑,自己作为股东,到底有没有权利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老陈作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公司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老陈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查阅相关账簿,公司不能以商业秘密等为由无理拒绝股东的正当查阅。
建议老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的请求并说明目的,保留申请记录,公司拒绝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查阅,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财务资料。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东知情权,公司财务等商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