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与一家公司做生意,对方拖欠货款迟迟不还,老板却用公司有限责任当挡箭牌,把公司资产都转走了。老陈很气愤,这公司欠债不还还转移财产,能不能揭开公司面纱,直接追股东的财产。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转移公司财产,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老陈的债权利益,老陈依法可以主张揭开公司面纱,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直接追索股东的个人财产。
建议老陈收集公司欠款和股东转移财产的证据,梳理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的线索,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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