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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能否约束全体
发布时间:2026-09-19

老李买了一家公司发行的债券,后来这家公司要调整还本付息的方案,开了个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老李没去参会,他很担心,这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到底能不能约束包括自己在内的全体持有人。

《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为同期债券持有人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债券募集办法中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会议规则等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法作出的决议,对同期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是依法设立的,其依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对包括老李在内的同期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老李应当关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通过参会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和知情权。

建议老李留意债券发行人发布的会议通知,积极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保留相关通知和决议文件,认为会议程序违法或决议损害自身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主张相应权利。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商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