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辞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也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可公司迟迟不去办理变更登记,老李还一直被当作法定代表人。老李很头疼,这辞任了公司不配合变更,自己到底该怎么退出。
《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老李辞任后,依法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拖延不办的,老李可以依法主张权利,要求公司履行变更登记义务。
建议老李保留递交辞呈的证据,书面催促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公司不配合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避免继续承担不合理的风险。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登记等商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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