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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吗
发布时间:2026-09-21

老李新开了一家规模不大的公司,股东就几个人,觉得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太麻烦。老李想知道,这规模较小的公司,到底能不能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行使本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第八十三条规定,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

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依法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由他们行使相应职权。老李的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采用更精简的治理结构。

建议老李根据公司规模和股东人数,在章程中明确是否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设置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明确其职权,规范公司治理,避免治理机构缺失引发风险。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等商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规范公司治理。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