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的公司有位董事任期已经届满,公司却一直没开股东会改选,老李拿不准这位董事还能不能继续履职。老李很困惑,这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到底还能不能继续干。
《公司法》第七十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老李应当及时召开股东会改选,避免董事会长期无法正常运作。
建议老李查看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及时召开股东会进行改选,明确新董事就任时间,规范董事任职管理,避免因董事缺位影响公司治理和决策。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董事任期,董事会改选等商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规范公司治理。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