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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未依法清算,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担责
发布时间:2026-09-23

老李的公司注销后,债权人找上门来,说公司没依法清算就注销了,要老李对公司的旧债承担责任。老李很困惑,这公司解散后未依法清算,股东到底要不要对公司债务担责。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因法律规定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解散后未依法清算就注销,导致债权人无法获得清偿的,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老李作为清算义务人,若未尽清算义务,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建议老李核查公司注销前的清算情况,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未依法清算的及时补救,必要时依法处理债权债务,降低个人担责风险。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清算,注销等商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