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在渝北区的公司今年盈利,股东们盼着分红,大股东却操控股东会通过决议,把全部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老周一分钱都分不到。老周很不满,这股东会决议将公司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股东到底能不能反对。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规范。
公司依法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亏损后再依法提取公积金,剩余利润才能分配。若公司确实存在未弥补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符合法律规定,老周可以要求公司说明亏损情况,并监督后续利润分配。
建议老周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和亏损情况,核实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公司弥补亏损后仍有余利却不分配,可以依法主张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必要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商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