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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小股东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6-09-28

老周在渝北区持有一家公司的小部分股权,公司明明年年盈利,却一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老周投入多年分文未得。老周很困惑,这公司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小股东到底该如何维权。

《公司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对利润分配作出规范。

公司长期盈利却拒不分配利润,侵害了老周的分红权。若符合法定条件,老周可以依法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也可以依法主张分配利润,维护自身的股东权益。

建议老周收集公司连续盈利和拒不分配的财务证据,先与其他股东沟通主张分红,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分配利润或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维护自身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利润分配,股东分红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