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在渝北区一家公司持股,因一起官司,老周的股权被法院依法冻结了。可没过多久,公司却想办理减资变更,还打算把老周那部分股权对应的出资减掉。老周觉得不对劲,这股权被法院冻结后,公司到底还能不能办理减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及股权冻结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股权被冻结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被冻结的股权,有关机关不得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
股权被法院冻结的目的,是防止股权被转移,贬损,保障债权人将来的执行。老周的股权被冻结后,公司若想通过减资等方式变动该股权,可能影响债权人的利益,依法应当受到限制,登记机关通常也不会为被冻结的股权办理相应变更。
建议老周了解公司减资的具体安排,若减资涉及自己被冻结的股权,及时向执行法院和公司说明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主张,防止减资损害债权人利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权冻结,公司减资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