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在渝北区经营一家公司,最近却莫名收到法院传票,说老周的公司欠了别人的钱。老周一查才发现,自己的公司名称和营业执照信息被别人冒用,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在外招摇撞骗。老周很着急,这公司名称被他人冒用登记,到底该如何申请撤销。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冒名登记的处理作出规范。
他人冒用老周公司信息进行登记,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的行为。老周依法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冒名登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相关登记行为无效,消除冒名登记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
建议老周收集能证明自己公司信息被冒用的证据,如登记档案,法院传票等,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撤销冒名登记,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冒名登记,市场主体登记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