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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没通知小股东就开会,决议还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6-10-10

老汪在两江新区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虽然份额小,但也是正经股东。最近公司开股东会讨论增资,老汪压根没收到通知,等知道时决议都通过了。老汪很气愤,这股东会没通知小股东就开会,决议到底还有没有效。

《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对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可撤销情形作出规范。

股东会未依法通知股东参加会议,属于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的瑕疵,剥夺了老汪作为股东的表决权。老汪依法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但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建议老汪收集公司章程,会议通知记录和股东会决议,证明自己未收到合法通知,先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召开股东会,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东会决议,股东权利等公司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