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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没实缴出资,债权人能提前追吗
发布时间:2026-10-10

老熊在两江新区给一家公司供应材料,货款一直要不回。老熊一查才发现,这家公司的股东认缴了几个亿,却一分钱都没实缴,公司账上没钱还债。老熊想知道,这股东没实缴出资,债权人到底能不能提前追。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公司不能清偿老熊的到期债务,股东又未实缴出资,老熊作为债权人依法可以要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让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能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推脱。

建议老熊收集供货合同,对账单,公司不能清偿的证据和股东未实缴出资的登记信息,先向公司和股东主张还款,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东出资,债权人追债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