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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不还,股东个人要跟着担责吗
发布时间:2026-10-13

一家贸易公司欠了货款还不上,债主查到这家公司账目混乱,股东的私人账户和公司账户来回倒钱,房子车子都挂在股东名下。债主想问,能不能让股东个人来还这笔钱。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公司财产对外担责,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负责。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就可能被刺破公司面纱。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主要做的就是收集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人格混同的证据,比如共用账户,资金随意调拨,再据此向法院主张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东逃废债务的问题,建议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评估能否追究股东责任。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