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丢了重要的宠物狗,在小区和网上发布悬赏,说找到归还者重谢五千元。好心人把狗送回来后,失主却只说了声谢谢,绝口不提赏金。
悬赏广告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发布悬赏广告的人,对完成悬赏行为的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不能事后赖账。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捡到狗并归还的人,依法可以要求失主支付承诺的五千元。若失主拒不支付,可以起诉。同样,悬赏人也要注意,承诺了就要兑现。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鼓励人们拾金不昧,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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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