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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有钱不去追,债权人能代位起诉吗
发布时间:2026-10-17

甲公司欠乙公司的货款迟迟不还。乙公司了解到丙公司还欠甲公司一笔钱,甲公司却一直不去主张。乙公司想直接告丙公司,又担心没有依据。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且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代位权通常通过诉讼方式行使,相对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建议债权人先固定自身债权的判决或者证据,再收集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线索,比如合同,对账单,送货单。代位权诉讼涉及三方关系,建议由专业人员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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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