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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想查公司账本被拒绝,知情权怎么行使
发布时间:2026-10-20

老崔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但不参与日常经营。最近老崔怀疑公司财务有猫腻,提出要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却被公司以影响经营为由一口拒绝。老崔想知道自己的知情权到底该怎么行使。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查阅公司账目是股东的法定权利。老崔只要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正当目的,公司就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查阅,除非公司有证据证明老崔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公司不能随意以影响经营为由拒绝。

建议老崔向公司发出书面的查阅申请,明确说明查阅目的和范围,保留申请送达的证据,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老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提供查阅,维护自己的知情权。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东知情权,公司纠纷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