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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时,拖欠员工的工资能优先受偿吗
发布时间:2026-10-20

老闫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公司欠了不少外债,还拖欠员工好几个月工资。老闫和工友们担心,公司这点财产还债都不够,自己的工资还能不能拿到。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依照法定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处于优先受偿地位。

职工工资在企业破产中处于优先受偿顺序,排在普通债权之前。老闫和工友们的工资,医疗等费用,依法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得到清偿,不必担心被排在普通债务之后。

建议老闫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和工资欠条等证据,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职工债权,关注破产财产的分配情况,必要时向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反映,主张工资优先受偿。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企业破产,职工工资优先受偿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