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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产与老板个人财产混同,债务谁担
发布时间:2026-10-21

老杨给一家小公司供货,货款被拖欠。公司老板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公司账上却没钱。老杨怀疑老板把公司的钱花在了自己身上,公司才没钱还债。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

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比如用个人账户收公司货款,公私账目不分,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形。老杨若能证明公司财产与老板个人财产混同,依法可以主张老板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老杨收集公司财产与老板个人财产混同的证据,如用个人账户收款,资金往来凭证等,在执行或诉讼中依法主张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人格混同,债务追偿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