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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何追偿,重庆律师为您详解
发布时间:2026-05-19
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是生活中常见的行为。但担保的风险不容小觑,一旦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作为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我们提醒大家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前,应当充分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