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夫妻攒了八年钱,在渝北买了一套二手房,装修好刚搬进去一个月,收到法院传票——房子早在三年前就被原房主抵押给了银行,现在银行要收房!小杨傻眼了:房产证都办下来了,怎么还能被收走?
这种"一房二卖"或者"已抵押出售"的情况,在重庆两江新区并不少见。很多重庆老百姓以为房产证到手就万事大吉了,但房产纠纷律师告诉你:不动产登记簿才是真正决定物权归属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注意,这里说的是"登记",不是你手里拿着的那本房产证,而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系统里记载的信息。有些卖家甚至伪造房产证来骗人,你拿到手也是废纸一张。
所以在重庆两江新区买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尤其是房产纠纷高发的二手房——过户前必须做三件事:
第一,查册。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该房产的登记信息,看房屋有没有被抵押、查封,产权人是不是卖房给你的那个人,有没有共有人。这是最重要的一步。
第二,确认共有人同意。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卖房也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同意。光一个人签字,另一个可以事后翻脸说"我没同意",交易就可能无效。
第三,资金监管。不要直接把房款打给卖家个人账户。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做资金监管,过户完成后再放款,这样即使中间出问题,你的钱至少安全。
小杨的案子后来由两江新区律师事务所的房产纠纷律师代理,经过诉讼,法院认定卖家恶意隐瞒抵押事实构成违约,支持了小杨的退房退款主张。但如果交易前做好尽职调查,这场噩梦完全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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