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已踏勘现场,完全了解所有风险…”“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一切风险,不作调整…”看到这种条款,你还敢闭眼投标吗?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招标文件里的这些表述,目的是把未来所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全部转嫁给你。但在法律上,它们可能站不住脚。根据《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像“包含一切风险”这种无限风险条款,在遇到类似情势变更的极端情况时,法院很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作为投标人,看到这种条款不能默认接受。在投标答疑阶段,就要书面提出疑问,要求招标人澄清。中标后的合同谈判中,更要据理力争,争取将条款修改为“合同价格包含在投标时可预见的商业风险”,并增加主要的材料价格调差机制。你的沉默,会被视为接受。
投标不是赌博,是技术和法律的综合较量。遇到霸王条款,要敢于说“不”!你还见过哪些奇葩条款?评论区曝光,让大家一起避坑!关注我,成为投标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