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从总包那里领了工程款,没发给工人就玩消失。工人找总包要钱,总包两手一摊:“钱我给包工头了,你们找他去!”听起来好像没毛病?今天就把这个歪理掰直了!
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是专治这种“甩锅”的尚方宝剑!法律白纸黑字: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什么叫“总责”?就是最终、最根本的责任。法律根本不认可“把钱付给包工头”就等于“工资发到了工人手里”这套逻辑。
总包单位的法定义务有两个选择:要么,老老实实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把钱打到每个工人自己的银行卡里;要么,你能拿出铁证,证明你亲眼监督着包工头把足额的现金发到了每个工人手上,并且有每个人的签字画押。如果做不到,包工头跑了,这钱你就得先垫上!垫付之后,你当然可以去告那个跑路的包工头追偿,但那是你和他的另一场官司,跟工人讨薪是两码事。所以,总包单位别再喊冤了,规范用工、直接发薪,既保护工人,更是保护你自己!
所有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劳资员都进来学习!你们的工资发放流程经得起查吗?工友们记住,出了事,理直气壮找总包!你们遇到过这种糟心事吗?评论区@出那些应该负责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