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资专户?甲方工程款都没到位,我们哪来的钱存进去?等甲方把钱付了再说!”总包单位这个理由,能成为不开设工资专户的挡箭牌吗?
绝对不能! 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没有前提条件,也没有任何借口。无论建设单位是否支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单位都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法开设工资专户,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资金紧张”或“甲方未付款”,是总包与甲方之间的合同履行问题,与总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绝对法定义务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以甲方未付款为由拒不开设专户,不仅会招致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罚款、责令停工),还可能被认定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情节严重的,负责人可能涉嫌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总包单位的正确思路是:按规定开户,并通过合同约定、过程请款等方式,确保建设单位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该专户。你的风险在于甲方,而不应转嫁给农民工。用工就必须保障支付,这是底线,也是红线。
所有总包单位的老板和财务,别再抱侥幸心理!你们项目工资专户都按时开了吗?资金都按规定拨付了吗?评论区如实招来,也欢迎农民工兄弟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