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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200万,转头离婚把房子全给妻子!债权人起诉:这是转移财产!法院:撤销协议,房子拿来还债!

2026年02月18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周某欠供应商200万货款没还,转头和妻子协议离婚,把名下唯一一套房子和全部存款都给了妻子,自己“净身出户”。供应商起诉:这是恶意逃债!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法院判决:支持撤销,房子要拿出来还债-3-4

《解释(二)》第三条给了债权人一把尚方宝剑: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4

简单说:离婚可以,但不能拿离婚当“逃债工具”。如果一方把本该用来还债的财产,通过离婚协议全给了配偶,导致债权人收不回钱,债权人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这些财产分割条款-3-7

法院会怎么判断是不是“恶意逃债”? 看几个因素:1. 债务发生时间——债务在离婚前就有了,还是在离婚后才欠的?前者的“恶意”嫌疑大。2. 财产分割是否明显不公——一方“净身出户”或分得太少,另一方拿得太多,明显不合理。3. 是否保留必要生活保障——即使要还债,也得给债务人留基本生活费。如果全分光,自己啥也不剩,反而说明可能是“假离婚真逃债”-6

给债权人的三条建议: 第一,发现债务人离婚且财产分割异常,第一时间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条款。第二,举证证明债务发生在离婚前,且债务人离婚时明知债务存在。第三,把前配偶也列为被告,因为财产在她/他手里。

给债务人的忠告:别以为离婚了债就没了。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你见过“离婚逃债”翻车的案例吗?评论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