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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

2026年04月27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物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以下商品不适用: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另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退货时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描述不符的,运费由经营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