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实务操作指南
1970年01月0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文章来源:重庆律师
文章作者:重庆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实务操作指南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分割时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和女方的权益。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对于存在过错的一方,在分割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分割时应当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使用效益。
特殊财产的分割
房产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公司股权分割: 涉及公司股权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车辆分割: 一般按市场价值折价补偿。
重庆两江新区实务经验
重庆两江新区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同时严格审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律师建议
1. 离婚前全面梳理夫妻共同财产
2. 注意收集财产证据,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3.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避免纠纷
4. 涉及复杂财产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5. 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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