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具体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疾病等情形,也可由父亲直接抚养。对于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应由双方协议确定,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需要注意的是,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限制或中止探望。
总的来说,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要法院从保护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各种因素进行处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的宗旨在于最大化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