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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小区电梯里的广告,一年几十万都去哪里了?这笔钱归全体业主

2026年07月0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重庆江北某小区的电梯里装了四面广告框,业主老李粗略算了一下,一个电梯一年广告费少说几万块,整个小区十几部电梯一年就是几十万。可物业从来没公布过这笔钱的去向。老李去问物业,对方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小区公共收益的去向问题,是物业纠纷中的高频雷区。

先说法律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电梯、楼道、外墙、公共绿地,这些都是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在这些地方设置广告位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的运营管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物业公司的“私房钱”。

业主该怎么维护这个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布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并将收益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面积比例分配给业主。

如果物业公司拒不公开、拒不分配怎么办?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返还公共收益。找重庆本地擅长物业纠纷的律师,收集好广告合同、照片等证据,法律上站得住脚。

电梯广告天天看,广告费却不知去向——这笔钱,是该算清楚了。

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涉及具体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