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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卖房,另一方知道后能追回来吗

2026年05月25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一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老公瞒着老婆悄悄卖给了别人,产权也过户了。老婆发现后气得不行,这时候还能把房子追回来吗?买房子的人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这个问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和善意取得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还要看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受人在购买时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卖方无权处分;买受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

重庆律师指出,实践中最常见的争议是买受人是否属于善意。如果买受人知道卖方已婚,但房产证上只有卖方一个人的名字,买受人有义务核实卖方的婚姻状况以及配偶是否同意出售。如果买受人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可能被认定为非善意。

两江新区律师建议,购买二手房时应当要求卖方提供配偶签署的同意出售声明,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如果配偶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买方应当停止交易。对于已经发生的纠纷,被侵权的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申请撤销房屋过户登记。但如果买受人已经完成了过户且属于善意取得,被侵权的配偶只能向擅自卖房的配偶追索对应的房款。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