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从小区到公园,从电梯到人行道,都有可能被突然冲出来的狗咬伤。除了疼痛和恐惧,后续的赔偿问题也让很多人感到困惑。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管狗主人有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只要狗造成了他人损害,狗主人都要负责。
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如果伤情严重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特别是被狗咬伤需要注射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的,这部分费用也应当由狗主人承担。如果伤口需要整形修复,后续治疗费也包括在内。被狗咬伤后要第一时间去医院处理伤口,同时拍照固定伤情证据。尽量找到狗主人并保留沟通记录,要求对方签字确认事发经过。
如果狗主人不愿意赔偿或者推卸责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部分地区对遛狗不牵绳的行为有行政处罚规定;向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反映,要求协助调解;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狗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流浪狗伤人的情况,要确定是否有固定的投喂管理人。长期在固定地点投喂流浪狗的人,可能被认定为管理义务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流浪狗在小区内出没,物业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物业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重庆两江新区近年来养犬管理越来越规范,但宠物伤人的纠纷仍然时有发生。养狗的人要严格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出门牵绳、戴嘴套、及时清理粪便,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被狗咬伤的人也要勇敢维权,法律对受害人的保护是比较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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