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宣布全员降薪,员工不同意能维权吗
2026年06月10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公司经营效益不好,突然发通知说全员降薪百分之二十,从下个月开始执行。员工当然不愿意,辛辛苦苦上班还要被砍工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可以拒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公司不能单方面强行降薪。如果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降薪,员工可以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司执意降薪的,员工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需要提醒的是,员工在表达不同意降薪时,最好用书面形式,比如发邮件或快递函件,留下证据。如果公司因为员工不同意降薪就开除员工,那就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重庆律师提醒您:劳动纠纷找两江新区律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对于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降薪的态度非常明确,除非公司进入了法定的破产重整程序或者与工会协商一致通过了集体降薪方案,否则单方降薪就是违法的。如果公司以你不接受降薪为由将你调整到很差的岗位逼迫你离职,这叫恶意调岗,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很多公司会采取这种变相裁员的方式逼员工主动辞职,从而避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建议不要主动写辞职信,而是保留证据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原工资标准。如果公司在你明确拒绝降薪后强行执行,你可以发函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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