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前妻在婚内偷偷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她母亲名下,自己完全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追回吗?答案是能,但要在时效内行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该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关键在于发现之日而非离婚之日。也就是说,如果你离婚三年后才发现对方隐瞒财产,从发现那天起还有三年时间起诉。
主张追回隐瞒财产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系对方在婚内隐瞒转移。银行流水、房产登记信息、证券交易记录、公司股权变更记录等都是重要证据。
建议离婚前仔细清查双方财产状况,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对方银行账户和房产信息。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的,应当及时起诉不要拖延过了时效。财产权利需要主动维护,法律给了你三年的发现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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