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大半辈子积蓄买了套房,入住后才知道房子里曾经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这种房子在民间被称为凶宅。买家知道真相后往往难以接受,但卖家通常会以"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告知"为由拒绝退房。那么从法律角度看,买到凶宅到底能不能退?
民法典规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故意隐瞒与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构成欺诈。凶宅虽然不影响房屋本身的质量和物理属性,但会严重影响房屋的市场价值和买家的购房意愿,属于影响合同订立的重要事实。如果卖房人有义务告知而没有告知,买家可以主张欺诈撤销合同,要求退房退款。
实践中法院对于"凶宅"的认定有几点需要注意。第一,非正常死亡事件,比如自杀、凶杀、意外坠楼等,才构成凶宅。如果是正常病逝、寿终正寝,一般不认定为凶宅。第二,告知义务的主体通常是卖房人,中介如果知道也有告知义务。如果是二手房交易,卖房人不知道、中介也不知道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那可能不构成欺诈。第三,时间因素也很重要,如果非正常死亡事件距今非常久远,法院可能认为对房屋价值影响不大。
买到凶宅后要尽快行动。民法典规定,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发现房子是凶宅后,要尽快收集证据,包括邻居证言、警方出警记录、新闻报道等,然后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同时注意收集卖家隐瞒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中是否问过、对方是否回避等。
房屋买卖涉及重大利益,建议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多了解房屋背景,发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