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经常会遇到开发商或者中介让你交一笔钱,有的叫"意向金",有的叫"定金",有的叫"认购金"。很多购房者分不清这些概念的区别,以为是同一回事。实际上法律上性质完全不同,交错了可能吃大亏。
定金是法律概念,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了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交了定金,如果买家反悔不想买了,定金是要不回来的。如果卖家反悔不卖了,要退两倍。定金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超过部分无效。
意向金不是法律概念,在实务中相当于一种购房意愿的表达。通常约定意向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为定金。比如你跟中介说看中了一套房,交10000元意向金,你签了认购书后意向金转为定金。但如果没谈拢,意向金可以全额退还。所以交钱之前一定要看清楚收据上写的是"定金"还是"意向金",如果是定金,意味着你已经基本决定要买了,反悔的话钱就拿不回来了。
还有一种"认购金"或者"诚意金",这些都不是法律术语,其法律性质取决于合同约定。有的诚意金实际上就是定金的变种,有的只是暂时保管。无论叫什么名字,都要看书面文件怎么约定的。建议在交任何钱之前,要求对方出具书面凭证并写明款项性质、退还条件等。
购房涉及大额资金,交任何款项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为概念不清而导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