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跑路?总包单位必须兜底!》——教你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锁定责任方
2025年03月0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辛苦干了一年,临近年关却拿不到工资?包工头“玩失踪”,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难道要打水漂?别慌!法律早已明确:总包单位必须兜底!今天我们就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告诉你,如何锁定责任方,让欠薪无处遁形!
一、案例直击:包工头“跑路”,谁来兜底?
去年底,某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老张和工友们突然发现包工头王某“失联”了。他们辛辛苦苦干了半年的活,工资一拖再拖,王某电话关机、住处人去楼空。工友们慌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老张等人找到总包单位讨说法,却被总包单位以“钱已付给包工头”为由推诿。无奈之下,他们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最终,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支撑下,总包单位被责令先行垫付工资,问题得以解决。
→ 核心问题:包工头跑路,总包单位凭什么负责?
二、法律撑腰:总包单位是第一责任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正式实施,明确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责任,
总包不可“甩锅”!
关键条款划重点:
1.
支付责任清晰化(《条例》第二十四条)
总包单位应当
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工资的,总包单位
必须先行清偿,再向分包单位追偿。
2.
总包实名制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总包单位需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优先拨付至该账户,
专款专用。
3.
违法后果严重(《条例》第五十四条)
总包单位未履行工资支付责任的,最高可被处以
10万元罚款,甚至被限制承接新工程!
→ 总包想甩锅?法律不答应!
三、维权指南:农民工如何锁定责任方?
包工头跑了别绝望,记住四个步骤,用法律武器锁定责任!
第一步:保留关键证据
·
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即使只有口头约定,保留微信记录、工友证言等);
·
考勤记录、工资欠条(明确工资金额);
·
项目名称、总包单位名称(工地公示牌拍照留存)。
第二步:直接找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是工资支付的第一责任人,遇到包工头失联,立即持证据找总包方要求支付工资,切勿拖到年底!
第三步:投诉举报
若总包推诿,可向以下部门投诉:
·
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拨打12333热线);
·
住建部门(总包单位的资质由其监管);
·
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支持)。
第四步:申请“工资保证金”
根据《条例》,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需缴纳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可申请用保证金优先支付工资。
四、给总包单位的忠告:责任不容逃避!
对总包单位来说,与其事后“擦屁股”,不如事前做好风险管控:
1.
严格审核分包单位资质,避免与“皮包公司”合作;
2.
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确保工资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3.
动态监控工资发放,发现欠苗头立即干预。
→ 法律之下,履职尽责才是长久之道!
农民工兄弟的汗水,不应被拖欠;总包单位的责任,不容被推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讨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但维权更需要主动出击。记住:包工头跑了,总包必须兜底!转发给更多工友,用法律守护自己的血汗钱!
-
-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qdzlawyer.com/wenji/flsb/149.htm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