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材料价风平浪静,干到一半,水泥、钢材价格坐火箭,按合同价干下去就是纯纯的血亏!找甲方商量调价,甲方慢悠悠翻出合同:“白纸黑字,固定单价,风险自担!”难道这哑巴亏真就吃定了?
不一定!法律并非铁板一块,它有一条原则叫“情势变更”。虽然“固定单价”合同通常意味着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但如果遇到异常、大幅度的、不可预见的市场波动,完全超出了你在签合同时能预见的正常商业风险范围,导致继续按原价履行对你显失公平,这时,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请求与甲方重新协商调整价格。
关键点在于“不可预见”和“显失公平”。比如,因突发的极端产业政策、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或战争等引起的价格暴涨。你需要做的是:1. 立即发出书面函件(工作联系单或律师函),正式提出调价协商请求,并附上权威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采购发票等证据链;2. 清晰论证价格波动已超出合理范围,继续履约将导致严重亏损,合同基础已发生重大变化。这不是一张必胜牌,但这是你打破僵局、争取谈判席位的重要法律筹码和武器,绝不是只能认栽!
市场有风险,签约须谨慎!遇到材料暴涨你是怎么处理的?有成功通过协商或诉讼调价的案例吗?点赞分享你的宝贵经验,让同行们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