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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夫妻房”出事,公司要担责吗?

2026年02月07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项目部分配的“夫妻房”里出事了!工人家属在宿舍触电身亡,公司大喊“私人空间与我无关”,这锅到底该谁背?

夜深人静的工地生活区,一对工人夫妻在项目部分配的临时宿舍内,因违规使用电炉导致触电,一人不幸身亡。家属痛不欲生,认定公司提供的住宿存在安全隐患。公司却辩称:“房间分配给他们了,就是他们的私人空间,自己乱用电,责任自负!”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但法律的天平往往更重事实与管理责任。

项目生活区,绝非法律真空地带。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生活区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安全、用电线路规范、消防设施配备、日常安全检查。如果因为线路老化、漏电保护缺失等基础设施隐患导致事故,公司难逃其咎。即使事故直接原因是工人违规使用电器,但若公司从未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未张贴明确警示、甚至对普遍存在的违规用电现象视而不见,法院也可能认定公司存在安全管理过失,需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分配了房间,不代表分配了风险,更不代表管理责任的终止。

生活区的安全,和作业区的安全同等重要!转发给所有项目经理和后勤主管,你们工地的夫妻房、集体宿舍真的安全吗?做过全面检查吗?评论区晒出你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让大家抄抄作业,或者曝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