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他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办理贷款,房屋登记在他个人名下。婚后你们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贷款。离婚时,你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因登记在他名下),但有权获得两部分补偿。
补偿计算有相对明确的规则(非绝对公式):
共同还贷部分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 这是大头。补偿数额 = [婚后共同还贷总额 &pide; (房屋总价款 + 已还贷款利息总额)] × 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 × 50%。注意,房屋总价款包括首付和贷款总额。
婚姻期间还贷数额的一半。因为还贷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部分款项本身的一半也应由他补偿给你。
简单理解,你不仅能拿回自己“出资”还贷的一半本金,还能分得这部分钱所对应的房屋升值收益。你需要准备: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婚前首付凭证、婚后还贷流水、离婚时房屋市值评估报告。
这是保障婚后“共同还贷方”权益的核心规则。你的贡献,法律认可。转发给正在或打算共同还贷的夫妻,了解自己的权利!你觉得这个补偿规则公平吗?评论区算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