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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了工伤还在休养,因为和主管吵架被公司以“严重违纪”开除了!公司说“你都不是我们员工了,工伤待遇也没了”,合法吗?

2026年02月12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工伤后正处于停工留薪期,因与现场管理人口角,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你的劳动合同。你不仅丢了工作,公司还告知,因你是被开除的,后续的工伤伤残补助等待遇也一并取消。这无异于雪上加霜,公司能这么做吗?

违法!工伤待遇与违纪开除是两码事,不能相互抵销。 你的工伤待遇是基于你因工受伤这一事实而产生的法定权利,与你是否违纪、是否被开除无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只要被鉴定有伤残等级,无论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因何原因解除,你都有权获得。这笔钱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参保的,由单位支付)。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才支付的。即使你是因违纪被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你仍然有权获得这两笔补助金。因为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影响你作为工伤职工应得的这两项法定待遇。

公司的说法是为了吓唬你,让你放弃权利。你的应对策略是:继续完成工伤认定的后续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并凭鉴定结论,通过劳动仲裁主张你的全部工伤待遇(包括上述三项补助金)。 同时,对于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的开除决定是否合法,你也可以另行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码归一码,你的权利,一分都不能少。

维权需要清醒的头脑,别被公司的话术迷惑。转发给所有工伤后处境艰难的工友,记住:工伤待遇是你的“法定债权”,不因离职方式而灭失!你认为因违纪被开除,还该拿全额工伤补助吗?评论区讨论一下这个有点争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