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某大型围栏工程,专利权人某围栏系统公司深度参与设计:发图纸、改方案、邮件往来几十封。设计院把图纸落进施工图,总包按图施工,工程干到95%了,专利权人突然发函:“你们用的技术方案侵犯我的专利,要么交300万许可费,要么法庭见!”总包傻眼了:图纸是你给的,方案是你定的,现在反咬一口?
法院判决:这叫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默示许可成立,不侵权! 最高法明确指出:专利权人主动提供技术方案并意图使对方实施,却未披露专利权,直至实施完毕才请求侵权救济,应认定其已获得专利权人默示许可-3。什么意思?你递刀给别人切菜,等菜切好端上桌,你跳出来说“刀是我的,切菜要给钱”——法律不保护这种“钓鱼维权”。
这个案子的裁判要旨极其重要: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专利权人深度参与设计、明知方案将被实施、全程不吭声,等木已成舟再索赔,法院不仅不支持,还要批评你“不符合诚实信用”。
给你三个避坑锦囊: 1. 技术引进先查权。分包商、设计院提供的图纸方案,让甲方或发包方书面承诺知识产权无瑕疵。2. 保留沟通证据。对方主动提供的图纸、邮件、会议纪要,都是未来抗辩“默示许可”的铁证。3. 别被律师函吓住。收到索赔函,先看对方之前有无参与——如果图纸是他给的、方案是他定的,你可以理直气壮回函:默示许可,分文不赔。
知识产权维权天经地义,但以诉讼为手段、以隐瞒为策略的“钓鱼”行为,法院不惯着!转发给所有技术总工、项目经理,被起诉别先怂,查查图纸谁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