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建工集团技术中心编写企业标准,把行业里几种成熟的专利工艺吸收进来,统一规范,向全集团推广。一年后,专利权人发函:贵司标准未经许可使用我方专利,且强制要求下属项目执行,属于未经许可实施专利,要求支付许可费,否则起诉。
写进标准和实施标准,是两回事。
单纯将专利技术写入企业标准文件(不强制实施),一般不构成专利侵权。但你通过行政手段要求全集团按此标准施工,这就是未经许可实施专利。而且,你的标准是“企业强制标准”,下属单位必须执行,这比普通的使用行为侵权恶意更强。
更麻烦的是:如果你把专利技术写入标准,却没有在标准中明确标注专利信息、披露专利权利人,后续被认定侵权时,法院可能认定你故意隐瞒,加重赔偿责任。
给你两条路: 1. 规避设计。改工艺、调参数,用不侵权的技术方案替代。编标准时不一定要选最先进的,要选最安全的。2. 取得许可。标准发布前联系专利权人,谈许可。集体标准、团体标准通常有FRAND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企业标准也一样可以谈。许可费买的是法律安全,不是额外成本。
最忌讳的做法: 把别人专利抄进标准里,装没事人。专利权人不发现则已,一旦发现,集团所有项目都可能被追溯。这已经不是“单个工程侵权”的概念,这是系统性、规模化侵权,赔偿额可以高到让你怀疑人生。
企业标准是技术实力的体现,也可能是侵权风险的集散地。转发给技术中心、标准化办公室!你们编写的标准、工法、作业指导书,查过专利了吗?评论区说说你们是怎么做技术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