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老牌建企,前身是1950年代成立的国有建筑公司,企业简称“上建”在业内叫了几十年,虽然没有正式注册商标,但“上建”这个名字已经成了公司无形资产的代名词。今年投标时发现,外省某市冒出一家“上建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不是他们公司的人,注册时间才两年,但已经用这个名号中了几个小标。老牌公司怒了:这是我们几十年的字号,凭啥被你们白嫖?
企业简称、字号,即使没注册商标,也可能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你喊了四十年的名字,法院可以认定为“有一定影响”,别人冒用,就是不正当竞争-2-6。
难点在于证明“有一定影响”。你需要向法庭证明:这个名字在行业内有知名度、被相关公众广泛认知、积累了一定的商誉。证据包括:1. 公司历史沿革材料;2. 历年获奖证书;3. 媒体报道;4. 项目合同、招投标记录;5. 行业协会证明;6. 消费者/客户认知度调查报告。工作量很大,但可以做到。
最根本的解决方案:商标注册。 把企业简称、核心字号注册成商标,尤其是第37类(建筑服务)、第42类(工程设计)等核心类别。一旦注册成功,维权就简单多了——你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方是企业名称,但两权冲突时,注册商标的权利效力高于企业名称,你可以直接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双线索赔-8-10。
老字号的招牌是几代人的心血,别等到被冒用了才想起来保护。转发给公司老板、法务部,查查你们的企业简称注册商标了没?没注册的,今天就可以提交申请。评论区报报你们公司的“江湖称号”,有人冒用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