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地材料堆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时发现一批锚栓,包装袋上醒目印着“国家专利技术,仿冒必究”,但翻遍包装袋、说明书、合格证,就是找不到专利号。执法人员询问现场材料员,材料员一脸懵:“厂家说是有专利的,我们也查过,确实有专利证书啊!”执法人员指着《专利法》第83条: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但必须标明专利号。你没标专利号,还宣称“国家专利”,这就是假冒专利,责令改正,罚款!
专利标识标注,有强制性国家标准。 很多人以为“我有专利证书,包装上怎么写都行”。错!《专利标识标注办法》规定: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标明专利类别(如中国发明专利)和专利号。没有专利号,或者专利号错误、过期、被无效,却仍标注“专利产品”——这叫假冒专利,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更要命的是:虚假标记专利,还涉嫌欺诈消费者、不正当竞争。 你说“专利技术”,客户以为是先进工艺,愿意出高价;结果专利号都拿不出来,这不仅是专利行政违法,还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再罚一笔。
给采购和物资部门三条建议: 1. 供应商宣称“专利产品”,必须索要专利证书复印件并核对专利号、法律状态。2. 产品包装上必须有规范的专利标识(专利类别+专利号),没有就别收货。3. 对已经入库的“专利”材料,建议组织一次专项排查,标识不规范的要求厂家整改更换。
工地材料堆里,可能藏着几箱“假专利”。不是假货,胜似假货——产品本身合格,但标识违法。转发给物资管理同事,下次收货多看一眼包装!你遇到过“有专利号却查不到”的产品吗?评论区打假。